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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张家界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网点)资格评选申报实施方案简介及初审结果公示
2008-6-29 16:39:24    市场体系建设科
 
 
 
 
    为有利于规范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能力,提升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水平和回收利用水平,促进汽车行业循环经济的再利用和持续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竞争申报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网点)资质评选。
    一、企业申报范围及工作目标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是指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存储能力和条件,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合法企业。
    1、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业务,并由县(含县)以上公安部门出具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证明的企业。
    2、工作目标:根据《张家界市2005-2009年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布局方案,结合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及报废汽车量等情况,我市可新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1家(一级企业);区县设报废汽车回收网点3个(二级企业)。本年度,城区内拟新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1家(一级企业)[条件:参选企业范围为城区拟新增企业,采用百分评比的方式,总分低于70分者自动退出参选,录取评审最高分为初审合格企业];新增区县报废汽车回收网点1家(二级企业)。[参选企业以区县商务局推荐意见为准。(即慈利、桑植、武陵源3家商务局出具的推荐文件。永定区因在城区位置,纳入本年度新增企业范畴,不参与网点申报工作。)参选企业采用百分评比方式,总分低于55者自动退出参选,录取分数最高者为网点初审合格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注册资本较大、综合实力强、功能全的企业,通过扶优扶强,发展新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报废汽车回收行业,逐步构筑我市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现代汽车报废回收行业体系。
    二、评选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
    2、《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编制2005-2009年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3、《湖南省商务厅报废汽车回收行业(2006-2010)发展规划》
    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网点)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商建设[2007]59号文件)
    5、《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发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湘商建设[2006]47号)文件(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6、《张家界市2005-2009年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7、《关于贯彻落实〈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意见》〈湘商建设[2006]22号〉
    三、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网点)资质评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备案。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发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湘商建设[2006]47号)文件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网点)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商建设[2007]59号)文件,对全市范围内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网点)进行摸底,符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企业皆可申报备案。
    2、制定评选办法。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发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湘商建设[2006]47号)、《张家界市2005-2009年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网点)资质评选申报实施方案。
    3、组织现场查验。由商务局组织公安、消防、运管、环保、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成立报废汽车企业初审工作小组,现场打分。
    4、提交局党组研究。提交现场打分得分最高企业情况报局党组研究讨论。
    5、评定结果公示。初审合格企业网上公示。
    6、拟文上报。
    四、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条件及评分标准(详细内容参见方案)
企业参选先决条件: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第七条内容规定,经营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从业人员少于20名者将不在申报范围内。评选资金不到帐者取消参选资格。
    五、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05/31——06/16日)组织动员摸底阶段
由商务局分管领导及科室成员对拟申办报废汽车企业(网点)采取现场踩点摸底的方式进行调查,获得第一手材料。
    第二阶段(06/19——06/20)综合评分初审阶段
商务局会同公安、消防、运管、纪检监察、环保等相关部门成立报废汽车企业(网点)初审工作小组,采用百分考核,现场查看的方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数最高者为该次报废汽车企业(网点)初审合格企业。网点的设定,由新增企业和原资质企业与区县申报企业相互选择确定。
    第三阶段(06/21—06/22)张榜公示阶段
    市商务局将初审合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广大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第四阶段(06/23——06/30)初审合格上报阶段
    经公示合格,无异议企业,在提供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后,由我局出具初审合格推荐报告报省商务厅审批。
    六、监督管理(详细内容参见方案
    我局于6月14日召开了企业动员会,6月18日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专管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企业现场打分,并已将现场评审分数结果报局党组研究获得肯定。现将初审评分结果公式如下:
    参选企业名称及分数: 
    张家界荣昌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总分92分    第一名
    张家界宏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总分80分    第二名
    张家界联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总分59分    第三名
    参选网点企业名称及分数:
    慈利永新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总分59分    第一名
 
    监督电话:0744-8223451
 
                                  张家界市商务局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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